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广播台管理条例

发布日期:2015-12-21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非本台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(除嘉宾外)。严禁在机房会客。对劝而不听,擅自带入或招呼外人进入机房者,将作内部纪律处理。望本台人员自觉遵守,外来人员给予协助。

二、严格宣传纪律,统一宣传口径,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。编播人员对所播出的内容负责,不得播放有损学院及广播台声誉的内容,如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,除开除台籍外,还将通报学院给予处分。力争做到创新、求实,切实办好各档栏目。

三、播音员要按规定时间到位,准时开机、关机。并认真填写当天工作日志(作好播音记录、值班记录、交接记录)。下岗前要认真检查设备,关上机器、电灯,切断电源。钥匙由第二天的人去当天组拿,在钥匙交接过程中,因个人原因耽搁播音进度者,累计一次给予严重警告,满两次开除台籍。

四、工作人员无故不得擅自调班或换人。因故事先要请假,无故缺播累计三次作自动退出处理。来稿、通知等需经学院有关领导或广播台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播出。

五、播音员上机播音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。如由于节目材料准备不充分,造成播音效果不良者,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。如是长期情况,将做开除处理。不准酗酒、抽烟。手机、BP机等通讯工具应关闭。广播室要保持安静。

六、要爱护机房设备。磁带、报纸和用具等摆放整齐,做到唱片、带盒相符,磁带用后放回原处。

七、广播台设备、器材一律不允许私人外借。如学院活动需要,必须有借、还字据,由校方有关领导及广播台负责人签字有效。

八、广播台磁带凡内部人员借用,必须出具借条并注明返还日期,经广播台负责人准许后方可带走。

九、广播台报纸、杂志等物品,不得随意带出广播室,阅后务必整理好,放回报夹上。

十、广播台成员负责广播室卫生,每天打扫,保持整洁。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瓜皮纸屑等。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分别进行一次大扫除。

十一、每周定期召开广播台例会。无故缺席三次者(两次迟到或请假算一次旷到)作自动退出处理。

十二、每年对台员进行业务考核。凡考核不合格者,将给予退台处理。

十三、凡业务表现突出者或年满三年离台的台员,可授予“优秀台员”称号。表扬与奖励的方式有:口头表扬、发予奖状、奖品等。

十四、对违反台规的台员,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纪律处分。处分分为以下四种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开除台籍、通报学院给予处分。

十五、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作为对广播台全体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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